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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

来源:乐鱼乐鱼体育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3-11-25 04:55:38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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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PRODUCT DETAILS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旁边的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学校值班保卫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察觉缺陷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七、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仔细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八、学校定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做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九、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的要求,逐步加强学校安全与综治工作,认真落实安全与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校内外环境,特制订安全检查制度。

  一、设立校园安全检查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每日执勤人员和校安保人员为组员,按时进行检查校园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处室主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安全检查的责任人。各班级、年级组长、处室和部门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危险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三、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预防的方法的落实。电器电源、消防设施、库房、电脑房、楼梯通道、学生活动场所、化学药品储存室、配电室等均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坚持三级安全检查。检查小组坚持每年四大节日及寒暑假前和开学前开展全校的安全大检查和每季度的重点要害部位大检查;各处室要根据学校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或每周会进行抽查;班级、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体育器材室、校护卫队、医务室、机房、等部门坚持每日常规性检查。

  五、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和汇报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要详细记录备案并及时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责任到人,必要时死看死守。同时,要抓紧安排,限期整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六、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多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选、个人评优考核。

  为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排除存在各类事故隐患。

  四、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全方面检查,察觉缺陷立即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

  八、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科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4.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实验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和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做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一个完整的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带领学生到上课场地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做必要的安全教育。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一定要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做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一定要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可能的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天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足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一定要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1.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一定要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施和安全设施。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一定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一定要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进行检查,及时维修。

  6.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7.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8.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告,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9.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危险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10.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事业和谐、稳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和省、市有关实验室安全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校确定各级、各个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员工、各类聘用人员、短期访问人员以及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指导和监督职责。

  第六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安管办的指导下,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学校要求,行使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传达和贯彻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和落实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准入、实验室安全检查与整改、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 其他部门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围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指导与监督职责:

  总务处负责将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环节;负责校内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置及相关环保手续的申请和报备;教导处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相关的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及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与产业技术研究院负责科研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及管理;

  (一)学校二级单位是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专业、学科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做安全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风险隐患与应对措施;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宣传,培育实验室安全文化,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二)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实验室领导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人,其他单位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

  (一)保证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提出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总体要求;

  (二)把实验室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规划,为实验室安全工作提供组织、财力、物力保证;

  (一)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相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做监督检查;

  (三)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特定种类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定时进行专业培训;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实验室安全的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布置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二)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三)根据政府部门或学校管理部门和学院、直属单位的要求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或组织、督促、协助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服从、配合政府部门、校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督导、学校职能部门、本单位等进行日常安全管理与检查;

  (五)履行安全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和报告上级领导,接到相关实验室安全隐患报告后采取比较有效措施。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坚守岗位、按照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工作职责,并建立针对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确保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的教师和学生方能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在实验前对实验人员(包括教师、学生、外来人员等)进行危险性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培训教育,记录存档。

  (四)危险性实验进行风险评估,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危险性实验一定要制定指导书或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并在实验前遵照执行。

  (五)实验室所用涉及安全风险隐患的设备(如大型仪器、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温等)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醒目处。

  (六)投入相应经费建设实验室安全环保相关设备设施,根据实验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

  (七)按时进行检查、巡查本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巡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八)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实验。

  (二)对拟开展的实验项目进行安全评估,不得瞒报、谎报实验活动中可能涉及的安全风险。

  (三)在实验前对实验人员(包括教师、学生、外来人员等)进行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培训。

  (四)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应立马停止实验室,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如实报告所在单位。

  第十四条 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由实验室建设与安全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追究直接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责任事故单位和职能部门等负责人的初步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 校级领导未能履行实验室安全责任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二级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未能履行实验室安全责任的,将根据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等级及其性质和影响,给予相关处分。对于二级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责任的,可免除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实验室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将根据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等级及其性质和影响,给予相关处分。导致非常严重后果或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罚款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因直接责任人违反相关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将根据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等级及其性质和影响,给予相关处分。在实验室安全事故中,自身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对造成教学、科研场所或设备损失,以及他人人身伤害等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或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罚款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或未及时上报的,隐瞒、掩饰事故原因的,推卸责任的,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学生违反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后果导致自身伤害自行承担责任,如对他人造成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导致非常严重后果或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体育课教学的实际特点,为尽量避免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为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学校特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要立刻给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及时给予救助。

  三、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教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特异体质学生和特体学生。不能上体育课的特质学生必须和班主任沟通。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6.下课集合整队,做简单讲评;若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

  六、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2.及时对病(伤)学生做出初步诊断及必要的处置,事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病(伤)情及临时处置情况的记录,并上报学校。

  3.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拨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4.班主任(相关领导)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视具体情况上报教委相关部门。

  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在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中发生的突事件进行善后处理。

  为规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伤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依法处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适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维护稳定。

  3.坚持分级管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

  4.坚持科学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预防和应对事件的水平。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报告,由办公室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保证安全”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做好隔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上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1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领导小组。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1.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向领导小组申报,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时,信息报告员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市医院进行处理。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组织人员对校内用电线路进行彻底的检查。请电力部门同志对有关线路进行专项检查,保障教学期间用电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遇紧急情况立即查明原因迅速报告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学校配备维修电工人员,随时准备维修学校发生的停电的故障,并注意保持与电力局抢修部门的电话畅通。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冰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 员:白健桥吴 松  党启金  史德刚  王春燕 李茂辉 满海芳  张  丽 张忠心  李  磊  王兰兰  李文新 闫冬梅  王昌平各班主任

  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教务处、体育组、校卫生人员;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处、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可能的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真实的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马岩老师)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按时进行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察觉缺陷,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特别的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线)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2.

  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3.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5.

  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常常检验核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6.

  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7

  、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8.

  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9.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枣庄市立新小学

  ,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一、学校成立学校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员:全体中层干部及班主任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学校的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风险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六、学校的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学校的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八、实验室、图书室、仪器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出现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7

  .不准私自离校,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a

  .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9

  .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10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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